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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人们对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入,环保意识不断增强。2007年,陕西省出台了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,明确了对秦岭环境的保护与开发,为一座山脉专门立法,这在国内尚属首次。与此同时,作为地方政府,在秦岭保护中也迈出积极步伐,适时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,更是提出“保一山碧绿,护八水长流”的发展目标,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启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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